2009-12-8 9:58:44 阅读26 评论0 82009/12 Dec8
我创建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网站已经有半年了,在这段时间接受了5000多名朋友的咨询,接待了上百个面谈咨询的朋友。帮很多朋友解决了实际问题。如果你路过我的博客,如果你需要法律咨询,你可以登录www.sczhigao.com .我在线。第一时间给你解答你的问题!!!
2009-10-22 9:29:12 阅读30 评论2 222009/10 Oct22
时间过得很快,转眼间我的博客已经开通近一年了。我也从事了一年的法律咨询工作。面对无数需要帮助的人,我深表感慨,在我们看来一个小小的不是问题的问题, 发生在我们的老百姓身上却变得异常的艰难。
有一个当事人,她的双胞胎孩子在出生不到4小时就离开了人间,出生时孩子的各方面都很健康,各项指标都是正常的,但是最后医院的答复却是原发性的败血症(先天的)。后面的种种迹象表明,这是一个不公平的答复,但是医院非常的聪明,他们不知道用什么手段让孩子的父亲在“把尸体交给院方处理的书面文件上签字”,尸体很快的火化,孩子的尸体是证明医疗事故的一个最直接的证据,所以要通过病例来证明是医院的过错那就很难了。并且他们也不知
2009-2-2 13:50:12 阅读35 评论2 22009/02 Feb2
踏入法律行业实践之门,我才知道,只是书本知识法律是远远不够的,要把法律学好,要通过长时间的积累,锻炼。通过司法考试是法律行业的敲门砖,但是实践才真正是锻炼人的方法。最近接触了不少的案件,结婚、离婚、劳动纠纷,交通事故,侵权,医疗事故等等,五花八门。这些等等的问题都让我感觉到法律的博大精深,法律的魅力无穷。每天都是对新的问题的挑战,我会努力的把丰富自己的知识,让自己做到真正的专业。从今天开始我准备把每天遇到的问题和答案公布到自己的博客上,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,让更多的人能够通过我的博客解决相应的问题。
2009-10-22 9:03:56 阅读30 评论0 222009/10 Oct22
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 www.sczhigao.com
致高律师根据近期医疗事故咨询的情况,简单的给大家讲一下发现医疗事故该怎么处理,希望能帮助到更多的弱势群体,如果还有不懂的,可以点击咨询中心,直接和律师对话。具体的程序有:
1、 发现事故
2、 封存病例
如果没有出院马上申请封存病例。如果已经出院的话,在出院后的2周后封存病例。
3、 和医院协商
2009-10-22 9:01:30 阅读96 评论0 222009/10 Oct22
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 www.sczhigao.com
攀枝花刘先生:
我生父在我2岁的时候意外死亡,留一套住房。当时继承人有爷爷、奶奶、妈妈和我。由于种种原因到现在我们都没有对这个财产进行分配。后我妈妈再婚,继父有两个子女,现在继父将我生父留的住房重新修建了住房,从法律的角度我应得多少?继父的儿子有权利分这个财产吗?我可以上法院确权吗?
致高律师回答:
刘先生你好,你继父的修建行为在民法上属于附合添附。什么是附合添附呢?附合添附是指一所有人的物附着于或结合于他所有人的物之上,而形成新的财产,非经拆毁新形成的物不能将二者分开或者需要巨资才能将二者分开。这个房子是你继父修建的,但土地却是你和爷爷奶奶、妈妈共有的,二者不能分开,一旦分开,房子就不成其为房子,就失去了它原有的价值。